您好!欢迎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官方网站!

院务

HOSPITALS AFFAIRS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院务 >>制度规范

院务

制度规范

医疗规范之八----医师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北京胸科医院

医师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1年版)、《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

  一、目的

  为规范病房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工作,保证为患者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具体细则

  1.值班管理

  1)所有单独值班的医师必须为注册的本院执业医师。

  2)凡需昼夜有人值班的临床医技科室,在夜间和节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由科主任负责安排本科室医师的夜间、周末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值班人数,配备适当的技术力量。

  3)值班医师要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科室。院内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医技科室向总值班)说明去向和时间,并留下联系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找到同等资质的医生替班后方可离开。

  4)值班医师负责所管范围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和临时情况的处理,按时接班。接班后即应巡视患者,处理危重患者的抢救、急诊入院患者的检查与治疗等事宜,并及时记录病程。

  5)二线值班医师(总住院医师)负责当日全面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报告。

  6)值班医师接到护士通知,应立即前往,遇有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须请示上级值班医师。上级值班要赶到第一线,指导下级医师工作。

  7)值班医师必须参加科室交班,并将值班情况及危重患者进行重点汇报,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然后参加查房。处理完本人所管患者后,方可下班。

  8)除特殊情况外,值班医师不得在未查看患者的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

  9)值班医师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10)医务处、总值班负责每日检查全院的值班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

  2.交接班管理

  1)早交班前准备

  值班医师应对值班期间患者的所有诊疗处置记录于病程中,并将概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接班内容”一栏中,并梳理值班期间的工作及尚待检查及治疗的工作。

  交接班记录应至少包括:

  ①晚交班时主管医师交代的患者;

  ②值班期间急诊入院患者、手术患者;

  ③值班期间出现过危急值的患者;

  ④值班期间病情有变化的患者;

  ⑤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患者;

  ⑥需要接班后进一步处理的患者;

  ⑦科室增列的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患者情况

  2)早交班流程

  早交班一般于上午8:00准时开始,一般由科主任主持,科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指定科室负责人主持,科室医护人员均应整齐着装、佩戴胸卡,分列两边,准时参加交班,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交班内容应包括:

  A.值班护士报告患者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患者和重点患者情况及尚待检查或治疗的工作

  B.值班医师报告夜间患者巡视及诊治工作,以及尚待检查或治疗的工作。

  C.在科主任带领下,对急危重患者、术后三天内的患者以及值班期间出现过危急值的患者等重点病人进行床旁交班,由值班医师口头详尽叙述交接班内容及注意事项,对当日要进行手术的病人进行巡视。

  D.接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中在“接班内容”一栏对接管的患者记录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时间(精确到分钟)以体现交接班时间可追溯。

  E.由科室各项工作专管人员介绍近期工作情况及要求。

  F.科主任提出医疗、护理及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布置当日工作。

  3)晚交班管理

  (1)主管医师在下班前应对分管患者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在交接班记录“交班内容”一栏进行记录,需要交班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①新入院患者诊断未明或评估后生命指征不平稳的患者;

  ②当日急诊入院患者;

  ③一级护理和特级护理患者;

  ④当日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患者;

  ⑤当日有检查/检验危急值的患者;

  ⑥当日病情有变化的患者;

  ⑦需要输血治疗患者和其他需要接班后需要进一步处理的患者;

  ⑧科室增列的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患者。

  (2)一级护理、特级护理和当日四级手术的患者,因情况特殊并且需随时评估,必须床旁交班,给予口头详尽叙述交接班内容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并将交接班内容及注意事项及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当中。

  (3)主管医师下班前,对尚在抢救的危重患者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4)接班医师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时间(精确到分钟)以体现交接班时间可追溯。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