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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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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经过近七十年的砥砺赓续建设,医院现已发展为以胸部疾病诊疗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北京市属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国家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医院作为首批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主委单位,世界卫生组织结核病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最受欢迎专科医院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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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情况

  医院坐落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位于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与北京市金融街园中园和通州运河商务区毗邻,区位优势明显,为人才提供发展的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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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总体规划床位1400张,5万平米的医疗综合楼已全面封顶,将于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医院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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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职工近20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2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76人,国内资深知名专家近百名。医院有包括中宣部、科技部等六部委表彰的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马玙教授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余人,另有近70人次入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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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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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现设有肿瘤科、胸外科、结核科、骨科心脏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精神心理科、放疗科、中医科、乳腺科、医学影像中心、病理科等临床、医技科室30个。

  拥有细菌免疫学实验室、药物学实验室、肿瘤研究中心等8个基础研究室。有瓦里安直线加速器、256排高端能谱CT、3.0T磁共振成像设备MR、PET-CT、智能高清DSA、血管内超声IVUS、冠状动脉斑块旋磨仪等高精尖现代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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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胸部疾病特别是疑难重症诊断、治疗、研究上特色显著。设立了肿瘤多学科协作中心、结核病多学科协作中心、心脏中心、微创诊疗中心、消化内镜中心等多个临床中心,突出心肺协同、多学科综合治疗疑难重症胸科疾病的诊疗理念。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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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报名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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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人员;

  研究生应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雅思英语6分以上、托福英语80分以上),本科生应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

  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Part.03报名时间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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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日

  02报名方法:

  申请人网上注册填报简历

  报名网址:

  医院官网:

  https://www.bjxkyy.cn/Hospitals/Jobs/List

Part.04招聘程序


  01 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名单并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02 初试

  初试包括科室面试和笔试。科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科室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室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范围包括: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或英语、操作等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成绩分别以科室面试、笔试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进行折算,即:应聘人员初试成绩=[科室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科室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初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于最终复试人员数未达到1:3的岗位,按照初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03 复试

  复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以初试、复试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进行折算,即: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初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通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查。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心理测查及公示环节。各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在公示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顺延。若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此岗位招聘。

  04 体检、心理测查及公示

  体检、心理测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考核、体检和心理测查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Part.05 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Part.06 联系方式

  电话:

  010-89509292 李老师

  邮箱:

  bjxkyyzp@126.com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