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营养食堂对外合作公告
为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医院营养食堂管理,完善医院配套服务的功能,减轻医院管理压力,更好的服务住院患者,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院长办公会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北京胸科医院营养食堂运营管理寻求合作伙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二、招标方式:比选,公开寻求合作伙伴。
三、招标项目:北京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
四、北京胸科医院营养食堂基本情况介绍:使用面积545.8平米,功能区分明显,制作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燃气、硬气、冷库等基础设施正常。住院床位630张,目标服务人群800人。
五、具体功能要求:营养食堂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具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营养餐定制,电子点餐响应,专人配餐运送流程。采购溯源管理、库管、财务账目明晰。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制作流程,应急措施。卫生消毒措施齐全,食品明码标价,服务体现医院整体文化特色。
六、注意事项:
1、递交投标文件: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北京胸科医院总务处,逾期概不接受。
2、开标、评标、询标、定标:评标小组将审阅投标文件,如需要询标,将电话通知相关投标单位。需要询标澄清问题的投标单位解答询标问题;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及询标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3、结果公示: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公布中标单位名单(医院网站)。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及资料概不退还。
5、招标说明的解释权属于北京胸科医院。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所能承受的最高合作费用金额(管理费万/年)。
2)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营运方案(主要内容:如何体现以医院为特色,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为主题,以及今后管理模式等)
4)投标文件中应附投标单位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二年类似的经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说明。
八、有关说明:
1、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并具有医院餐饮服务或品牌连锁餐饮服务的相关背景和经验,近二年内有类似成功案例。
2、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解决政府监管部门下发的整改意见能力,并严格执行市医管局制定的医院餐饮规范要求。
3、投标单位可自行查看现场,看现场前电话联系:89509285,确定时间后进入现场,没有事前联系约定,恕不接待。
4、中标方需独立投资安装拓展业务所需设备,并按期向招标单位据实缴纳水电气费。
5、中标方需独立投资进行设备升级或进行装饰装修。制定应急方案在改造期间不能影响供餐服务。
6、首期合同为3年(2+1模式签订),在合同期间,医院将对该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未按规定执行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北京胸科医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维护医院正当利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切由中标单位自负。两年后中标单位通过考核可以续签第三年合同,第三年合同期同样要接受医院与政府监管部门考核。
7、在满足医院要求的情况下,中标单位自主经营,医院在房屋维修水电维护提供保障,但不再进行设备设施的投资。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合作期间,提供安全保证金伍万元(由北京胸科医院暂时收取并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回)。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首先扣除安全保证金,并由中标单位对事故中发生的其它损失作出赔偿。
9、有服务本地区其他医院的连锁品牌诚信并能优先录用现有员工的单位优先考虑。
10、招标方实行议标方式。将综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业绩以及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案,报价高低不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因素。
11、今后装修改造申请以及后续营业执照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医院方协助。
1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女士
2、联系电话:8950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