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门诊楼医护患呼叫信息系统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2.项目名称:门诊楼医护患呼叫信息系统设备
3.项目地区:通州区北关
4.预算资金:49.8万元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
简要要求:为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门诊楼病区护理呼叫系统数字化智慧化。采购病区护理呼叫信息系统与设备一批,包括床头分机、卫生间分机、医护分机、病区主机、走廊显示屏、语音服务器、信息看板液晶电视、交换机、数据接口等硬件设备与呼叫系统、信息系统、呼叫信息服务数据管理系统软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及系统。
设备及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以及医院使用要求;
(1)呼叫信息系统能与HIS系统对接,信息可从HIS系统里面自动提取更新,能将患者信息发送到分机上。实时显示病房住院总人数、出入院人数、住院病人手术安排以及实时显示病区公告信息等。
(2)系统能实现呼叫信息集中管理,采用集中式数据管理,数据备份、维护及数据分析。
(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具有多种通讯连接功能,支持后续功能扩展服务系统,可以与各种不同的设备管理、软件管理等系统软件相融合使用。
(4)系统具备多路一对一同时通话对讲功能且各个呼叫之间无干扰,支持多个呼叫对讲业务同时进行。
(5)通话稳定高效基于SIPS协议实现的语音网。
(6)系统通信功能实现需基于TCP/IP网络协议。
(7)床头分机(7寸及以上)彩色液晶显示屏,可实现全触摸操作,实现床头分机界面可视化配置以及动态发布,分辨率:800*480及以上像素。
(8)交换机需要24口百兆非网管交换机。
(9)卫生间分机具有防水功能带网络接口,紧急呼叫采用红色报警按键。
6.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够在现有条件下完成呼叫信息系统开发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3)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名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进口设备及系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成交后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将所有设备运至指定现场并进行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供应商承诺采购单位发出通知后15日内完成供货,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变更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承诺有能力在北京提供售后服务,有针对性的做出有助于我院的培训方案,并在两年质保期内提供1名技术人员全天驻场服务;
7.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计算机系统;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有第三方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呼叫信息系统;具有呼叫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呼叫信息系统须具有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具有相关电子产品检测技术能力第三方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业绩近三年50万元以上公共卫生医疗领域类似医护呼叫信息系统设备合同证明文件;
8.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合同业绩、供应商承诺、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并提供原件查验。获取地点:北京胸科医院规划建设处办公室现场获取。
9.获取时间: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2月17 日 上午10:30
谈判地点: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信息中心一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崔老师、郭老师,010-8950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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