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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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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结核病患者可望如愿做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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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几个月了,却被查出患有结核,虽然多家医院建议李女士终止妊娠,但李女士却舍不得放弃孩子,也不敢随意吃药做治疗。李女士近日辗转来到湖南省胸科(结核病)医院内一科问诊。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昨日,医生告诉李女士,她有望顺利生下孩子,李女士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经过详细的检查后,省胸科医院内一科确诊李女士患上了“血行播散型肺结核”,该科立即组织专家会诊讨论。该科主任黄移生主任医师得知李女士强烈想保住孩子的意愿,决定大胆为李女士实施治疗,并为其制定了个性化治疗方案。等李女士病情控制住、胎儿足月后建议其实施剖宫产手术,术后再让李女士回到该科继续接受治疗。

黄移生提醒,正在治疗中的结核病患者,一定要避免妊娠。若患者既往患有活动性肺结核,规律抗结核治疗一两年后,待病情稳定,方可考虑妊娠。孕妇若在孕早期感染结核,一般情况下建议终止妊娠;超过3个月者可视自己意愿,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当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并维持妊娠。需要提醒的是,肺结核孕妇肺功能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分娩相比较正常孕妇也更艰难。肺结核孕妇顺利生产后,婴儿应在两个月后再行胸部X线等相关检查以排除肺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