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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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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工作会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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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9日,全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工作培训会在青川召开,我市就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工作情况进行了大会交流。参会人员现场参观了该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木鱼镇卫生院、木鱼村卫生站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工作培训。


    近年来,我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一直处于法定传染病报告首位,报告发病率94.41/10万。原有的由疾控机构负责的“查治管”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2012年3月,我市出台《广元市医防合作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治疗环节各自的职责,规定在当年的12月31日完成职责移交。在移交过程中,各级疾控机构将原从事具体业务的专业人员派驻到定点医院现场指导定点门诊的规划、实验室的装修,协助负责网络专报系统、以及相关本、表、卡的填写指导,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衔接。建立了“三到位”和“三不回”原则,即“交接前的培训到位、交接过程中的帮扶指导到位、交接后的技术督导到位”和“体系未理顺不回、业务不熟悉不回、工作开展不顺不回”,确保了结核病诊疗工作的无缝衔接。


    为便于基层医疗机构对结核病人的管理,我市建立推广了《广元市乡村医生结核病管理手册》,该手册汇集病人的转诊、追踪、随访管理等内容,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履行职责,规范了管理服务,提升了服务质量。


    为确保工作质量,我市建立了《广元市结核病防治指标及防治工作考核细则》,市、县两级卫生局多次组织卫生执法监督、疾控机构对综合医院、定点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了结核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通过新型防治服务体系的建立,市内各地均加强了对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统筹管理协调力度,促进了防与治机构职能归位,通过“医院治、乡村管、疾控防”的模式,充分发挥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势,实现了新农合保障政策全覆盖,全市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明确规定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报销比例提高10%。县区还通过采取定额医疗补助、门诊大病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地解决患者医疗费用。出台了《广元市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贫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


    通过两年多来的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围绕肺结核病人的诊断、报告、转诊、追踪、治疗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指标全面达到规定标准,工作质量显著提高。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也得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省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的关注和帮助,先后多次深入我市开展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