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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每年结核病防治经费保障达2300万元
人民网太原11月13日电 为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好政策,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结核病防治工作,更好地惠及结核病患者,最终消除结核病对人群的危害。今日,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员会在并召开了全省结核病防治优惠政策新闻通气会。

山西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国家补助山西结核病防治经费由2006年919万元增加至2015年1806万元,山西省本级财政对结核病防治补助由2001年30万元增加至2015年200万元。市县级投入由2002年100余万元增加至2015年300万元。目前总计每年山西结核病防治经费保障约2300万元,为全省结核病防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医改不断深入,结合结结核病防治形势,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推行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与以往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由疾控中心移交给定点医院承担。国务院出台了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我委下发了《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实施方案》、《结核病定点医院工作规范》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逐步构建新型防治服务模式,累计培训各级结防人员2万余人次,各级开展指导督查达500余次,规范了结核病诊断、治疗服务,全面推广了国家统一免费抗结核药品,目前已有117个县(市、区)推行了新模式,覆盖率达98%。为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省卫计委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规范管理年活动,紧扣国家结防策略,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规范管理年活动,确定了“筛查率、管理率、到位率、治愈率、耐药率、开展率、感染率、完成率、覆盖率、知晓率”十项任务指标,着力规范组织管理、经费管理、队伍建设、诊断治疗、学校联控、报告追踪、督导考核、健康教育八项内容,严格推行首查负责制、信息报告制、通报奖惩制三项制度,赢得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认可,在国家官方网站上进行全国经验交流。还将结核病防治任务指标纳入全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政府责任目标和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四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中,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任务。各市积极响应,严格落管理年各项要求,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双向转诊、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结核病防治局面。
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上,我们严格执行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结合我省学校聚集性结核病疫情不断发生的情况,2013-2014年,我委联合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对全省64万农村寄宿制学生进行免费结核病筛查,还组织了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专项检查,积极消除学校聚集性结核病疫情发生的隐患。有效处置了兴县育才学校等五起聚集性结核病疫情,维护了学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督导组评价我们“应急响应科学、得力,疫情处置及时有效”。
5年来,全省累计发现治疗肺结核患者8.6万例,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3.4万例,治愈3.2万例,治愈率达96.21%,超过规划指标10个百分点,避免了30万健康人感染结核菌,遏制了结核病疫情的上升势头,最大限度保护了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结核防治工作,为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一是实施了结核病防治“两免政策”,即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免费提供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治疗确定的抗结核药品。二是将肺结核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从2012年起,我委每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对结核病门诊补偿执行大额门诊病种报销范围,不低于50%,封顶线不高于1万元;住院补偿在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达70%-90%,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补偿每年封顶线2万元。切实减轻了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三是将结核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今年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增加了结核病健康管理项目,保证了结核病患者发现的及时性,服药的依从性,居家管理的规律性,村医指导的规范性,为患者早日康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管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当前我省与全国同样面临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管理、耐多药结核治疗和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三大挑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快速规范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协同合作。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模式是国家针对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和医改需要提出的,对进一步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工作,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新模式中,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之间相互渗透,密不可分,我们将不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结核病定点医院医护人员防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水平和能力,确保落实好国家抗结核惠民政策。
二是扎实开展结核病防治规范管理年活动。今年是第一年,我们头开的不错,今后我们要紧扣“十项”任务指标,规范“八项”内容,全面实行“三项”制度。通过实现目标、规范工作、推行制度的落实,在全省形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结核病防治局面,进一步提升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质量,确保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优质的防治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结核病防治工作。我们要主动和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合作,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衔接,有针对、有计划地开展艾滋病患者、羁押人群、老年人、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规范开展耐药肺结核诊疗工作。
四是落实好结核病防治优惠政策。结核病防治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项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卫生惠民工程。我们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从多方位、多角度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的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治疗方案,首选免费抗结核药品,杜绝乱用二线抗结核药物,确保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优惠的防治服务。进一步落实好对结核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政策,按照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有关规定,落实农村结核病患者补偿政策。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落实城镇居民和职工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继续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确保患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教育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先导,也是基础,我们要紧紧围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坚持宣传教育的公益性,本着“多渠道、广覆盖、求实效”的思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和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通过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治疗肺结核病政策,使患者能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确保结核病防治优惠政策惠及百姓千家万户。
还回答了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对山西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提问。
结核病是我国重点防控的重大疾病之一,俗称“痨病”,是结核杆菌侵入体内引起的一种慢性的传染病。一年四季各个年龄阶段均可发病,但以15岁以上多见。大部分发生在肺部,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我国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全球22个结核病流行严重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全球27个耐多药结核病流行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报告肺结核发病人数约100万,位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印度。我省处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年报告发病人15939例,始终位居乙类传染病的前列,65%患者分布在农村,以侵害中小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主,肺结核治疗疗程达6~8个月,甚至更长,严重危害民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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