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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结核病防控 学校参与不可少
核心提示 肺结核是我国发病、死亡人数最多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由于学校人群密集,如不能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学生结核病,容易引发学校聚集性疫情。
如今正值开学季,更应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以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我市为市民提供 结核病免费诊治
目前,我市为全体市民(包括外来人口)提供结核病的免费检查和治疗,即对前来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病人免费拍胸片一张及查3张痰片,对所有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并在治疗的第2月、5月、6月(复治病人8月)末提供2次免费查痰检查(其他费用仍需自付),在治疗结束时提供一次免费X线检查;将结核病(辅助治疗)纳入我市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进一步减轻农村结核病病人经济负担;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即痰涂片阳性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免费的结核病筛查。
学校须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学校有义务对学生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并督促咳嗽、咳痰2周以上的学生及时就医。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学校应告知学生: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在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咳嗽、打喷嚏应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要养成开窗通风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学校要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加强结核病学生休学和复学管理
学校发生结核病散发病例时,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做好休学和复学管理,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建议休学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所在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复学的疾病诊断证明后,方可复学。
学校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同时,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学生符合病情条件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和复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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