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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培训

进修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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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院医疗、教学工作,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来我院进修人员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进修人员必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道,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必须在报到之日前3天与我院联系;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二、严格遵照进修计划,不得以考试、晋升、升职、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缘由提前结束,不能随意更改进修科目、进修科室以及进修时间。

  三、进修费用请在报到时一次交齐,按人收取,不做累计;如进修人员因各种原因提前离院,视其自行放弃,费用一律不退。

  四、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旷工、迟到早退,请假应提前申请,按时返院。进修一年请假不得超过2周,进修半年请假不得超过1周;请假2天以内的须经进修科室主任签字同意,3天以上的需经医务处签字同意;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假天数超过额定天数的,须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累计旷职3日者,取消进修资格,通报原单位。

  五、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出现冷、硬、顶、推等责任心不强现象;禁止收授、索要病人及家属财物。

  六、严格执行我院医疗质量管理规定,要求病历甲级率大于95%,根据病历返修率参照医院管理制度对进修医师进行奖罚。如出现丙级病历,立即中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严禁接待医药代表及接受处方药品回扣,或以各种名义接受医药代表的吃请。即其他非学术活动,违者退回原单位并通报原单位的纪检部门。在进修期间要服从所在科室的领导,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

  八、进修期间不得总结拍摄本所一切资料,不得收藏或携带我院病历、胸片及各科资料和标本,违纪者终止进修,并通报原单位。

  九、严格遵守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场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未经同意严禁私自安排亲属及朋友探亲、留宿,妥善保管公用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十、进修期间满前1周,填写书面进修鉴定书,经医务处签署鉴定后作为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凭证。

  十一、进修结束时,经考核合格发予结业证书,但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

  1.进修期间违反医院管理规定,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医院有关部门的处分者。经批准请假逾期3天不归,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不予结业。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劳动纪律差,无故3次不上班者不予结业。

  3.进修期未满者,或进修期满但仍不能完成学习要求或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

  十二、在我院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

  我已阅读以上规定,并同意在进修期间严格遵照执行。

  进修申请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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