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医院零星维修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项目地区:通州区北关
2.工程名称:医院零星维修工程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简要要求:
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受托进行零星维修活动。服务范围:院内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外工程。服务内容:具体为室内墙面吊顶地面修补,建筑外墙面屋顶防水修补,室外道路停车位散水甬路市政井栏杆维护修补,协助总务电气水暖维修的恢复工作,及采购人指派的其它维修任务。施工期间不得干扰医院内正常诊疗运行。服务期内提供充足施工人员全天24h驻场维修服务。因院内占地面积有限采购人无法提供临时设施及堆料场地。供应商自己解决住宿及库房问题。
4.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能够独立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保证质量合格。供应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要办理外地进京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具有40000㎡以上民用建筑新建或改造装修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经理本人亲自报名。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中至少有注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
供应商人承诺有能力在服务期内提供充足施工人员全天24h驻场维修服务。若不能如期提供服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己解决住宿及库房问题。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采购单位发出维修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全部工作,如不能如期完成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登记时须携带的材料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进京备案许可证(外地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合同业绩、供应商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职称证书、项目组人员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并提供原件查验。 获取地点:行政C区一层会议室现场获取
6.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 010-8950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