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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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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及医院病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及医院医疗工作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院内外火灾、地震、爆炸、房屋倒塌、中毒、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群死群伤,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事件,院内停水、停电、停氧气、病人或其他人员猝死、医院感染暴发,医院信息系统瘫痪等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医院内病人或其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危害面的大小本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一级事件指地震、院外火灾、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区域性灾害事件。二级事件指院内火灾、爆炸、房屋倒塌、中毒等群死群伤事件,及停电、停氧气、医院感染暴发等造成重大危害或严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如须转运病人、信息系统全面瘫痪等)的事件。三级事件指停水、停电、停氧气、医院感染暴发等造成一般性危害的事件,病人或其他人员猝死,部门级信息系统瘫痪导致某一部门工作秩序受到影响,或其他须紧急抢救等危害面较窄的突发事件。

  三、处理原则

  发生一级事件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承担和配合承担医疗救援和救治工作。发生二级和三级事件时承担突发事件的全面处置。

  突发应急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统一领导,预防为主。突发事件发生时,在政府部门或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在日常情况下,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定期排查隐患,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充分准备,快速反应。修订和及时更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依靠科学,遵循事物发生发展规律。强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外与CDC、急救系统及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四、组织领导

  (一)应急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名单),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另设紧急抢救小组)、供应保障组、疏散安全组、宣传报道组等,各组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附件2:组织机构图)。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实施、突发事件的指挥与处理、事件原因调查与总结、信息报告与通报、媒体接待工作等。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必要时与相关医院、CDC和急救系统协作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三)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院办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医院总预案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和更新,负责督促各分预案的修订工作;(2)负责监督应急预案实施,对预案中各分预案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3)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进行综合协调,综合接待与联系,如组织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日常总值班管理工作;(4)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档案管理,收集和整理突发事件的相关资料,做好文书工作,并形成文档。

  2.医疗救治组,由医务处牵头,医务处护理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组建应急医疗队伍,医疗队伍的人员构成、梯队合理,通讯畅通,到位及时;(2)负责应急队伍培训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制定计划并实施,做好培训记录;(3)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医疗队伍及时到位,开展医疗救治,保证伤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医疗救治,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4)负责制订救治方案,组织专家研究救治方案并实施;(5)负责对上级医疗主管部门联络与信息报告。

  3.供应保障组,由总务处牵头,由总务处医学工程部保卫处药学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水电气正常供应和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保障;(2)负责器材、药品等医疗物资的调拨与保障;(3)负责通讯畅通及车辆保障;(4)负责各类物资的应急储备;(5)其他保障工作。

  4.疏散安全组,由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组建疏散队伍;(2)负责制订疏散预案并实施,配备疏散工具;(3)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现场,如保护突发事件区域的警戒及现场,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加事故调查,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4)负责安全保卫方面对外联络与信息报告。

  5.信息发布组,由党办牵头,党办、院办、宣传中心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突发事件的院内外通报与宣传,畅通信息渠道;(2)负责统一突发事件宣传口径,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3)负责对外媒体的接待和对上级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络与信息报告。

  (四)紧急抢救小组职责

  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另设紧急抢救小组(附件3),由麻醉科、ICU、门急诊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组成,在医务处领导下负责医院内病人紧急抢救协助工作及其他人员猝死抢救工作。

  (五)全体职工职责

  医院全体职工均是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人员。全体职工均须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任何人接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命令后,要求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分秒必争,赶赴现场,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五、各级突发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一)三级突发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发生或发现三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主管科室(如医务处总务处等,非正常上班时间上报行政总值班)。如有病伤人员须抢救,由医务处(或总值班)立即启动并组织紧急抢救小组进行抢救。也可以由发生抢救的病区或科室直接通知麻醉科、ICU、门急诊和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抢救。各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携带设备到达现场进行抢救。

  (二)二级突发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发生或发现二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行政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由院长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供应保障组、疏散安全组、宣传报道组立即到场,进行病伤员的抢救、转运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一级突发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发生一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非正常上班时间行政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上级行政部门,按照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安排好救助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培训

  医院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医疗救治的培训,定期进行模拟火灾、地震等群死群伤事件的演习和医院内紧急抢救演习。

  七、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院办),同时上报事件影响有关部门,非上班时间上报行政总值班一线。信息报送坚持由内而外,属地管理与上级主管机关同时上报,内部通报的原则。

  八、信息公布与媒体接待

  在北京市卫健委的允许范围内,由新闻发言人进行信息公布,宣传中心和党办负责媒体接待等工作。

  九、附件:

  1.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2.突发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图

  3.紧急抢救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