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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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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研究所所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教育处职员为小组成员。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盘负责博士招生工作,主管院长带领教育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复试招生工作。
三、复试内容与相关要求
1.各学科复试专家组对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进行测评。组织考生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并在面试前将心理测试结果发送给复试专家小组。
2.博士研究生复试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各科目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方为复试合格。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计算,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3 ,总成绩60分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且总成绩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内容与合格分数
复试科目
满分
合格分数
英语(公共英语与专业英语)
100
60
专业知识
100
60
专业技能
100
60
总 分
300
180
3.严格依据复试名单所确定的复试专业和学位类型范围内复试和拟录取,不进行跨专业调剂。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为保证公平公正,不接受未参加本年度,本单位公开招考入学考试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1.达到我所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按总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2.经复试专家小组测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体格检查不合格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因取消录取资格而空缺的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该计划已复试的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五、签订招生录取协议与承诺书
为保证教育资源有效使用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需签订《拟录取协议书》及《诚信承诺书》。
六、复试录取工作时间
514日至29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