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关于申报北京市教委2021年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6号),现启动我院北京市教委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研究类型应符合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单位申报市教委2021年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的指标为2个。医院内部进行一轮院内遴选后,推荐给首医,首医将组织二次遴选。根据市教委要求,首医的遴选结果中科技计划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80%。在学校遴选中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35岁以下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申请人学风端正,信誉良好,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在所属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含返聘、延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含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2)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曾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或终止的;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原则上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科技处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中午11点之前,逾期不受理,之后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院内答辩。(请有意向申报者4月13日前告知科技处)
1、提交《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
2、院内遴选答辩幻灯电子版(8分钟),主要介绍研究内容和目标等。
3、院内答辩日期暂定于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强度:
研究期限:研究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
资助强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每项总额不超过15万元。预算科目包括:材料费、动物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
四、其他事项
请各科室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人资格、研究内容。注意:如果出现一题多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后,将按照医院和首医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惩处,且首医将核减医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市教委将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科技计划项目联系人:张迪 89509298 15210539925 kyb6295@sina.com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科技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