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心脏中心网络科普宣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项目地区:通州区北关
2.项目名称:医院科普转化项目
3.预算资金:29.2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简要要求:为促进医院新建学科发展,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心血管疾病相关知识普及,我们需要经验丰富的健康传播类媒体持续挖掘医院心脏中心优秀的病例故事,结合临床病例配合医务人员讲好心血管疾病科普知识,拍摄制作优质的科普视频,维护好心脏中心微信、抖音、头条等自媒体平台。
服务内容包括:每月召开2-3次科普内容策划会,策划科普宣传点,拍摄科普视频;常驻编导跟随专家出诊,查房,手术,记录拍摄有传播价值的内容等,整理撰写科普及案例文章;日常维护心脏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西瓜视频,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2次,抖音和西瓜视频每周更新2-3次;维护心脏中心患者大群。
4.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媒体宣传策划、视频制作、新媒体运维服务;能够提供3年以内主流媒体获奖证明,以及工作业绩,包括运营公众号的情况、在各媒体发布内容的点击量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宣传策划、咨询、制作等。供应商承诺采购单位发出通知后5日内,开始开展各项工作,如不能如期开展各项工作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媒体相关工作经验。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登记时须携带的材料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3年内获奖荣誉证明,以及以往工作业绩(包括运营公众号的情况、在各媒体发布内容的点击量等),项目负责人学历、法人授权书。出示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获取地点:北京胸科医院行政办公C区会议室现场获取。项目负责本人亲自报名。
6.获取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谈判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下午2:30
谈判地点: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行政办公C区会议室
8.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郭老师,010-8950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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