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消防维保询价公告(院)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医院)询价公告
1.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项目地区:通州区北关
2.项目名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医院)
3.预算资金: 4万元 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简要技术要求:完成49152.49 ㎡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主要项目:消防报警主机、独立式消防报警主机、烟感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设备、消防疏散广播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室内外消防栓设备、消防给水设备、喷淋灭火设备、气体灭火设备、供电控制设备、报警和通讯传输线路等。具体维保项目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检测及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B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GA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DB11/1354—20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
4. 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能够提供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省级或直辖市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一级资质;具有省级或国家级消防协会颁发的服务资信证书;具有消防检测相关管理认证体系证书;有2个以上类似维保业绩。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消防员职业资格、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具有建筑或机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维保经验。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报名。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本年度为医院提供检测电消检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5.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资信、体系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并提供原件查验。获取地点: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一区7号楼现场获取。
6.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6日下午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开标时间:2019年 7月1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一区 信息中心一层会议室
8.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樊老师,010-895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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