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原十一病区房屋拆除工程谈判采购公告(确定版)
原十一病区房屋拆除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项目地区:通州区北关
2.工程名称:原十一病区房屋拆除工程
3.预算资金:24万元工期:15日历天
简要要求:
拆除医院内旧建筑物约825㎡,拆除工程包括毗邻建筑物的保护、拆除全部旧建筑物包括渣土清理、清运及消纳等工程内容。对建筑废弃物进行记录、分类堆放;将易污染类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分别堆放,废旧钢材门窗材料归医院所有。供应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供应商必须办理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渣土消纳许可证。
4.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合格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使用绿标密闭车辆运输渣土而且车辆具有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近三年内24万元以上类似拆除清运渣土工程施工业绩;供应商人承诺办理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渣土消纳许可证(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相关费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经理本人亲自报名。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渣土车辆对应的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体系认证、合同业绩、供应商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并提供原件查验。获取地点:行政C区一层会议室现场获取
6.获取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地点: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院行政C区一层会议室
8.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臧老师、郭老师 010-89509286